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黃埔居民被屈260萬幫和黃修渠 小業主促管理公司交權 否則上街抗爭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9/181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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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報訊】紅磡黃埔花園一條私家路的污水渠上月爆裂,經居民偵查後發現同屬和黃發展的三組建築海名軒、海濱廣場和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都被接駁到該屋 苑,小業主多年來懵然不知,付出至少過百萬爆渠維修費。事件被踢爆後,發展商才主動支付今次及賠償過往的維修費用合共近260萬。居民極度不滿,談判小組 今開會,若下周無法與管理公司達成協議,下月初將上街抗爭。
記者:張嘉雯

位於黃埔花園德豐街與船景街的地下污水渠早前爆裂,維修 費連管理公司酬金高達132萬元,有「醒目」居民覺事有蹺蹊,向管理公司查問下發現附近海名軒、海濱廣場和九龍海逸君綽酒店,三個建築群的污水渠全駁到該 屋苑,多年來維修費全由小業主支付,過往兩年至少三次爆渠,合共從屋苑開支總賬中支走逾126萬。


未經同意駁污水渠到黃埔


事件揭發後,小業主氣憤難平,一直關注事件的業主林先生說,管理公司得悉居民欲採取行動後「知驚」,主動提出支付整筆維修費並免去經理人酬金,「如果我哋今次唔發現,佢已經攞走咗我哋呢筆錢;佢哋唔係自願畀,係因為揭發咗先無辦法。」

業 主代表其後與管理公司總物業經理開會,對方承認三組建築均把污水渠駁到黃埔花園,又指屋苑原來的總體規劃渠務圖無接駁外來渠管,「我哋最不滿佢未經法定程 序,未經我哋同意就將條渠駁過嚟,(爆渠)之後又當乜事都冇發生過攞我哋錢,喺屋苑總賬出數。」管理公司未有回應本報查詢。

林先生指,屋苑與另外三個建築群均屬同一管理公司,「佢哋以為呢啲係佢哋公司內部事務,唔使交代,下意識覺得:『駁咪駁囉,條渠我嘅。』唔覺得我哋有持份,唔記得條渠有咩頭暈身㷫,都係我哋付賬,點解佢哋(三組建築物)唔使分擔維修保養費?」

「喺 呢種關係下,商舖、大業主全部係同系公司、同一集團,點可能公正咁執行呢張公契呢?」林先生指由於無法成立法團,小業主已成立聯盟,截至周四已有逾半代表 支持下月初上街,要求管理公司無條件交出百分百權力,「管理公司唔係公契嘅守護人,唔係顧住所有業主整體利益,我哋要利用呢次咁惡劣嘅例子,要佢交番權力 出嚟。」

「唔好等到居民抗爭先傾」

該區區議員梁美芬指,管理公司 一直用對抗方式處理問題,「搞到關係好惡劣先肯退一步,真係唔好等到居民要抗爭、用真係激烈嘅方式表達,先至嚟傾;居民本身好忙,加百幾蚊管理費,大部份 家庭唔覺得係咩,佢哋希望畀咗錢,可以有一個有質素嘅服務。」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表示,三組建築是否要支付污水渠維修費,視乎公契條文,「條渠嘅 上游業主係咪要出錢,要法庭先判到,唔同政府渠,可以用納稅人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9/18117034

無法成立法團 居民任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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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林先生對管理公司完全向發展商傾斜感到極度不滿。

【有血有淚】
黃 埔居民苦水滿腹,2期懷疑冷氣僭建、5期地磚貨不對辦、7期電梯不經G層……,小業主多年來與管理公司周旋,一次又一次接管理公司律師信,成立法團又不成 功,代表個個氣憤難平,希望藉今次爆渠契機團結居民,討回權利。區議員批評管理公司手持公契「以為自己大晒」,權力用到盡。

「問題核心係我哋根本冇制衡權,佢要我哋點就點。」居民林先生指,種種管理問題皆因屋苑無法成立法團,「只要有超過兩成業權人反對,我哋就搞唔成,淨係商場個業權都過兩成啦!就好似打Snooker咁,set死咗,真係好荒謬。」

林 指現階段只能成立業主委員會,「咁樣令我哋處於極不利位置,因為呢個只係純粹諮詢組織」。該區區議員梁美芬批評管理公司不尊重居民,「好似揀清潔公司咁, 居民示意佢揀A公司,點知佢最後又係揀番居民唔鍾意嗰間B公司。」她又指管理公司經常「告居民」,「管理費係邊個交㗎?居民吖嘛,咁大嘅集團有啲社會企業 責任係好應該,唔好揸住份公契就以為自己大晒,權力唔好用到盡,要自我制約。」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29/18117037

擁私家路 發展商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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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花園第7期電梯年前起不停地下層,對居民造成不便。

【豈有此理】
「偷 雞駁渠」問題癥結在於私家路。居民和區議員指出,黃埔入伙超過20年,管理公司一直以仍有土地未發展為由,拒絕把私家路交給政府,小業主承擔近八成保養費 用,發展商則「坐享其成」在路上「為所欲為」,「成條街啲舖頭都係佢嘅,可以揀擺咩廣告牌,選舉嘅時候畀唔畀邊啲政黨入嚟,都可以保持個主導權。」

居民林先生指,該屋苑自87年開始發展至今,私家路一直未取滿意紙,「管理公司解釋唔到,點解一直攞唔到(滿意紙),條私家路嘅保養、雜費都係由我哋(小業主)支付,好唔公平。」他和其他業主擔心,日後港鐵站建成後,小業主要承擔的維修費變成無底深潭。

林 批評管理公司只顧大業主和商戶利益,其中7期的電梯原本可停靠停車場、地面及平台三層,三年前因商場租戶要求,突然封了地面出口,居民無論殘疾、老弱抑或 推着嬰兒車,要由停車場到地面,均要經車輛出入閘口斜路步行;住客從地面層到平台,要走十多級樓梯,曾有長者體力不支暈倒,受傷送院,但管理公司一直未有 積極處理。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230/18117884

管理公司龜縮 黃埔居民誓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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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居民早前舉行大會,過半數居民代表支持上街抗爭。

【本 報訊】和黃旗下的管理公司被揭發將三座物業污水渠駁至黃埔花園,令黃埔花園業主幾年間冤枉支付過百萬修渠費。一群憤怒業主代表昨天開會,發通牒要求管理公 司本周四前向業主交代事件,業主更計劃下月6日在屋苑示威,不排除靜坐和在屋苑內巡遊。管理公司繼續龜縮,截稿前總物業經理麥小姐未有回覆業主查詢。

業主擬下月初遊行示威
 

本 報日前披露事件後,一批黃埔花園業主代表昨組成聯盟商討對策;聯盟代表林先生指業主士氣高昂,誓要追究到底,「大家有共識將件事廣為宣傳,我相信黃埔起碼 一半人知道」。有業主將報道貼在各座大堂通知居民,周一會向和黃遞交書面質詢,要求管理公司周四前派執行董事和法律代表,交代有否違反公契責任和疏忽職 守。

業主計劃下月6日將行動升級,在黃埔花園遊行示威。林先生指行動源於管理公司不聞不應,「佢哋一貫作風係禮貌上非常好,但口頭禪永遠係『會跟進、會跟進』」。他指管理公司曾承諾總物業經理麥小姐昨聯絡業主,但截稿前仍無回音,「我等咗成日電話,打咗幾次電話都冇人聽」。

林先生指若證實管理公司違反公契,會要求降低管理公司現時8%的經理人酬金,「咩係酬金?管理公司有付出、我哋先應畀報酬佢;佢已做錯事,我哋應考慮重新釐訂酬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1/18119503

黃埔居民逼交代偷駁糞渠

【本 報訊】黃埔花園小業主聯盟昨日首次行動,「直踩」管理公司辦公室,要求對方最遲本周四交代「偷駁屎渠」枉交修渠費來龍去脈,其間管理公司多次表示要諮詢法 律意見及查核圖則,企圖拒絕再會面,最終在小業主要求下屈服。小業主重申憤怒已達臨界點,若周四談判破裂,1月6日街頭見。

小業主聯盟超過20名代表昨午到黃埔花園管理有限公司的辦公室遞請願信,一直負責事件的總物業經理麥慧儀和高級物業經理陳經响均未有現身,由和黃地產副董事總理徐建東和高級物業經理陳羽接見,雙方會面個多小時。

要求交出公契的絕對權力

聯 盟在信件內要求管理公司授出絕對權力及酌情權,「書面承諾尊重及執行業委會的決議……以書面形式將公契的絕對權力及酌情權用授權形式授予業主委員會」。代 表指,管理公司一直知悉海名軒、海濱廣場和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把污水渠偷駁到屋苑,發展商自知理虧,才會支付260萬維修費用;但徐建東回應稱,支付的費用 不是賠償,不等於承認任何責任。

聯盟代表之一林子忠對回覆表示不滿,多名業主加入聲討,「要攞一筆錢出嚟畀人,如果冇經過商量,我相信任 何一間大集團都唔會咁輕率,佢背後係一定知道晒件事,只係拖延我哋」。另一代表馮先生批評該公司不負責任,「嗰種表現出來嘅態度,仲想拖拖拉拉,睇唔到問 題嚴重性,我對佢哋呢種管理手法係好失望……我哋呢種集結嘅力量,並唔係講笑,我哋業主係去到臨界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04/18123038

與管理公司開會 黃埔業主遭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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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錮的黃埔居民及梁美芬(右)報警求助。

【本 報訊】黃埔花園小業主聯盟終成功爭取昨晚與管理公司開會,要求對方解釋「偷駁屎渠」,令小業主枉交修渠費來龍去脈。會前小業主要求會談公開情況下進行,邀 請傳媒旁聽不果,憤然離席時遭管理公司保安阻止。小業主直斥管理公司搞小動作,最後報警指斥管理公司非法禁錮及非法偷駁污水渠。

拒絕傳媒入內旁聽

紅 磡黃埔花園小業主聯盟一行60多人昨晚六時前往黃埔花園管理公司辦公室,與一直負責事件的總物業經理麥慧儀和高級物業經理陳經响,以及和黃地產副董事總經 理徐建東、高級物業經理陳羽等人開會,要求對方解釋同屬和黃發展的三組建築海名軒、海濱廣場和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均被接駁到該屋苑。小業主多年來 懵然不知,付出至少過百萬爆渠維修費。

聯盟代表之一林子忠要求管理公司在公開情況下交代事件,邀請傳媒入內旁聽會議。管理公司拒絕有關要求。聯盟不滿決定集體離開之際,管理公司派保安員將玻璃門鎖門,禁止聯盟離去。其間有跟進事件的當區區議員梁美芬同樣遭禁錮。事件擾攘20分鐘後,聯盟即場報警才獲准離開。

管理公司隨後向聯盟發出通告,指屋苑污水渠屬黃和所有,和黃有權准許其他人接駁;根據公契,小業主需攤分污水渠的維修及保養。由於管理公司與小業主過去「和諧共處」,維修費用決定由黃和負責。

林子忠不滿說,事件被小業主踢爆後,發展商才主動支付今次及賠償過往的維修費用合共240萬元,「點解條渠係和黃,就要我哋孭埋條數,仲要係我哋小業主攤分,啲接駁者就冇攤分過任何費用」。

他說,管理公司禁錮小業主,將小事化大。小業主決定在周日(1月6日)在屋苑內遊行抗議。聯盟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協助下到警署報案,指管理公司非法禁錮及「偷駁屎渠」。

一度被禁錮的該區區議員梁美芬表示,管理公司禁止小業主離開的做法拙劣,「管理公司咁樣做,只會迫使業主更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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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管理公司搵小業主笨 
黃埔千人高呼:李嘉誠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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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黃埔花園居民上街,抗議管理公司多年來賬目混亂。李忠浩攝

【本 報訊】近千名黃埔花園居民昨日在屋苑內遊行,抗議管理公司多年來無視業主權益,高呼「保衞黃埔家園」、「反抗地產霸權」。小業主直斥,和黃集團老闆李嘉誠 向以慈善家身份自居,但屬下屋苑管理公司卻「烏煙瘴氣」,維修污水渠問題更令小業主花冤枉錢,遂發通牒要求管理公司本周定下公開透明的會面時間表,若未有 回覆,不排除再上街。
記者:梁德倫

紅磡黃埔花園德豐街與船景街地下污水渠早前爆裂,維修費與管理公司酬金高達132萬元,其後有業主追查後,始發現附近海名軒、海濱廣場及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全都接駁至該屋苑,但維修費卻全數由黃埔小業主支付,惹起這個中產區小業主強烈不滿。

近千名黃埔花園小業主昨午在花園2期集合,「拖馬」向和黃宣戰。圍繞屋苑遊行前,小業主聯盟召集人林子忠率先宣讀聲明,指屋苑存在的「不公平公契」是今次遊行起因,而近期發生的爆水渠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他直斥管理公司多年來只顧傾斜於幫助財團,罔顧小業主利益;又舉例指,若非小業主偶然揭發,也不知道在小業主繳出數以百萬計的維修費之時,管理公司原來已經穩袋可觀酬金。

小業主其後圍繞屋苑遊行,沿途高叫口號:「保衞黃埔家園」、「反對地產霸權」、「李嘉誠回水」等。遊行隊伍遊行至管理公司辦公室所在的海濱廣場前即停下,高呼管理公司「放權」,希望將小業主的聲音,納入屋苑管理事務中。

立法會九龍西直選三位議員都有出席,包括公民黨毛孟靜、西九新動力梁美芬及民主黨黃碧雲。

遊行結束後,居民和平散去。林子忠稱,希望今次遊行是唯一一次業主的上街抗爭行動,並發下最後通牒,要求管理公司本周內回覆業主代表,是否願意舉行公開透明會議,商討如何改善屋苑管理,並下放權力予業主委員會。

爭取會面錄音錄影

他又聲明,絕不接受對方不准會面過程錄音錄影,以免出現「枱底交易」疑雲。若今次遊行後,管理公司依舊採取不瞅不睬態度,林子忠強調,必定會發起更大規模抗爭,「如果佢哋係想見到呢種場面出現,我哋就做畀佢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0/18140597

黃埔業主組法團疑遭阻撓

【本 報訊】遭「偷駁屎渠」的紅磡黃埔花園小業主展開新一輪的行動,昨起一連兩日在屋苑內收集授權書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籌備委員會臨時召集人林子忠稱,曾多次與 黃埔花園管理公司接洽要求會面,但對方不瞅不睬,令小業主忍無可忍,只能展開「唯一行動」,成立法團與管理公司交涉,還小業主監察及制衡權。

保安監察兼影相

黃埔花園德豐街與船景街地下污水渠早前爆裂,維修費與管理公司酬金高達132萬元,其後有業主追查,始發現附近海名軒、海濱廣場及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全都接駁至該屋苑,維修費用卻全數由黃埔小業主支付,令他們非常不滿。
委員會昨收集授權書期間,多名管理公司的保安員在附近監察,又拍照存檔。其後更懷疑有管理公司人員報警,試圖阻撓行動。

黃埔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籌備委員會臨時召集人林子忠表示,管理公司未有理會月初千人遊行,無視小業主要求管理公司「放權」,把他們的聲音納入屋苑管理事務。

管理公司拒交涉
林子忠續稱,自己曾多次主動與管理公司接洽,但對方仍然採取不回應、不會面態度,現希望成功組成法團,還小業主監察及制衡權。根據法例,只需有5%業權份數就可召開業主大會;若會上能獲30%業權份數支持,即可成立法團。

林子忠強調,最初目的並非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但現存公契明顯對小業主不公平,沒有制衡機制,損害小業主利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0/18162099

和黃發律師信指小業主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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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花園小業主早前發起區內集會,盼透過成立法團向管理公司施壓。

【本 報訊】特首惡不及首富惡,特首要反對者在報章收聲,首富連電郵討論也要管。早前聲討管理公司「偷駁屎渠」的紅磡黃埔花園小業主遭報復,2月7日接獲和黃地 產及黃埔花園管理公司律師信,指業主在內部電郵和報章中批評和黃的言論屬誹謗,要求業主在本月18日或以前撤回言論並道歉。涉事業主林先生表明不屈服「鍊 到底」,「如果佢告得我入,香港仲住得人嘅?李嘉誠咪好惡?香港咪仲衰過大陸?」

黃埔花園德豐街與船景街地下污水渠去年底爆裂,過百萬維 修費用全由黃埔小業主支付,業主覺事有蹺蹊,追查後發現附近海名軒、海濱廣場及九龍海逸君綽酒店的污水渠,全都接駁至該屋苑,但有關建築群負責人卻從未分 擔保養費,小業主多次與屋苑管理公司交涉不果,今年1月6日發起遊行抗議,約千人參與。

黃埔業主︰唔會理佢
曾多次與黃埔花園管理公司周旋的林子忠,收到和黃地產及管理公司的律師信,信中指林去年12月初傳給居民的電郵中曾建議集會標語,包括:「禾王用法律,行霸權、欺凌小業主」、「禾王又食又拎」等,用詞影響和黃聲譽及商譽。

和黃又指林在《蘋果日報》去年12月29日刊登的報道中,批評管理公司及發展商的言論屬誹謗,要求林致歉,撤回所有言論,澄清電郵及對報章發表的言論並非真確,並防止影響該公司的類似言論出現。

林 子忠表明不會向強權屈服,直言不會理會該信,「自己一班街坊喺個group度討論吓用咩字眼都唔得?我唔會理佢,以為搵胡關李羅畀封信我,我好驚?我唔知 幾好瞓呀,我最想佢直情畀張告票我,等我上法庭同法官講」。林現為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籌備委員會臨時召集人,至今已收到過千封業主授權書。

該區區議員梁美芬不同意發展商以強硬手段處理事件,「你咁樣只會令啲居民對管理公司更加反感,幫唔到日後談判,觸怒啲小業主,令佢哋更加激進」。她認為林的言論不構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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